2013年11月21日,津南区人民政府批转了津南区气象局编制的《津南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(2013—2020年)》。津南区气象局坚持“以人为本、趋利避害”的原则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》、《气象灾害防御条例》、《天津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》、《国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(2009—2020)》以及天津市和津南区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有关要求,编制了《津南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(2013—2020年)》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,全面提高全区气象灾害监测、预警、评估及其信息发布能力,健全气象灾害防御方案,增强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知识水平,完善“政府主导、部门联动、社会参与”的气象灾害防御机制,建成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,与津南区经济发展相协调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气象防灾减灾体系。(刘军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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